机动车行驶证遗失,不能上路行驶,行驶证一旦遗失,要立即去车管所补办,否则道路上没有行驶证,由交警发现后立即扣押车辆。根据交通法规: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在《关于机动车驾驶员在驾驶证遗失申请补证期间驾驶车辆可否视为无证开车的请示的答复》中明确规定,驾驶员在驾驶证遗失申请补证期间驾车,定性为无证驾驶,但在处罚时可以根据情节,区别对待。行驶证丢了将不能上路行驶,上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并可以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44条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