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乡镇政府没有权利出征地补偿标准,征地补偿标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市、县级人民政府的房屋征收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乡镇政府可以依法接受委托成为实施征地的受托单位。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_x000D_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_x000D_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_x000D_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