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没有收到传票,如果法院没有公告送达,那就不符合程序,判决仍然是有效的,但是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如果当事人自己没有收到传票是因为自己失踪,没有给法院留下联系方式,法院采取了公告送达,那判决就是符合程序要求的。《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_x000D_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_x000D_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_x000D_
第一百二十八条 _x000D_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