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正常情况下按揭房的房产证应该是在银行抵押,因此离婚后分得房子的一方想要办理过户,有两种办法:
第一,提前还贷,消除银行的按揭抵押的抵押登记后,便取得了房屋产权证,这时双方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即可。
第二,没有能力一次性提前清偿贷款的,可以与贷款的银行进行协商,变更贷款人,重新签订贷款合同,这种操作方式比较麻烦,因为银行出于偿还贷款的风险以及工作量的考虑,一般是不会予以配合。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 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当事人应当在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抵押登记。
因依法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土地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抵押当事人应当自处分行为生效之日起30日内,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