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没收财产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一种刑罚,属于附加刑,只有刑法分则中明确规定没收财产的犯罪,才能适用这种刑罚,并不是绝对的,所以无期并不一定会没收财产。首先,依据《刑法》第五十九条可知,没收财产,是指司法机关依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家所有。该附加刑,一般适用于严重的犯罪,如危害国家安全罪,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金融诈骗罪,危害税收征管罪等都有关于没收财产的规定。其次,在适用没收财产的刑罚时,应当注意必须严格执行刑法分则的有关规定。我国刑法分则对于什么性质的犯罪、具备什么样的条件才能适用没收财产的刑罚,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司法机关在办理具体案件时须严格执行法律,不得随意扩大没收财产的适用范围。因而,判无期不一定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九条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第六十条 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