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孩子的抚养权确定后,不允许随便改变。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需要改变孩子的监护权。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可以变更监护:(一)因重病、残疾不能继续抚养的;(二)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者虐待的,(三)10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愿意与对方共同生活;(四)有其他正当理由改变的。因此,没让孩子上学法院应当酌情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归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