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房子抵押给银行了,其他的债权人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法院执行中不能无谓处置,即明知抵押物的价值低于抵押债权,而强行拍卖。如果法院强制执行的房产已经抵押给银行,法院仍可以进行执行,评估价值然后拍卖,拍卖所得优先偿还银行,如有剩余由法院分配,剩下的款项才可以用来偿还其它债权人的债权。
一、法院分配拍卖款的比例是什么
法院分配拍卖款的比例:如果法院拍卖商品房,拍卖资金首先用于偿还债务。债务不足的,按比例分配给债权人,债权人有权继续追偿剩余未偿部分;如有剩余,应返还给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房地产拍卖成功后,房屋只能在买受人过户后移动拍卖资金。如果还有其他案件参与分配,则需要制定分配计划。
二、从法院判决到拍卖房子需要多少时间
一到两年。判决生效后,原告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就可以拍卖房子,要一两年左右。法院执行房屋时,需要有以下程序:1、在拍卖前,会查封相应房屋,然后会有专业人士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只有确定房屋价值才能够正式进入拍卖程序。2、拍卖时无人竞价或者是竞买人的价格应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是其他执行债权人若申请或者同意以该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的,应当将该财产交出抵债。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是竞买人的应价低于保留价的,应当于六十日内再次进行拍卖。
三、拍卖标的物的底价
拍卖标的物的底价是拍卖价格的最低标准,如果应买人所出的最高价低于底价的,拍卖人员则不能拍定。为了避免应买人在拍卖过程中恶意串通,压低拍卖价格,损害当事人利益,对于不动产以及价格不易确定或价值较高的动产,一般都应在拍卖前预先确定拍卖物的底价。对价值较低或价格容易确定的动产,有些国家或地区如台湾地区的强制执行法,并不要求事先预定底价,但如果债权人或债务人申请预定底价的,执行法院必须预定。
拍卖物底价的确定主要通过两种方式:一是在征求债权人或债务人意见的基础上确定。通过这种方式确定底价时,如果当事人双方能达成一致意见的,自然可以依此标准确定底价;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执行法院则可以依职权确定底价。二是在评估机构所作的评估价的基础上确定。因不动产价值往往较高,所以,一般来说应通过评估的方式确定底价,我国最新公布的《强制执行法草案》第四稿(2003年7月10日)采取了上述立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