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了也是需要依法偿还债务的。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破产由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清算组处理公司债权、债务。破产财产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一般按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破产企业所欠税款;普通债权的顺序清偿。一、债务人申请破产宣告的流程是什么债务人申请破产宣告的流程按下列程序进行:1、成立清算组。法院应当自宣告债务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由法院从公司的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也可以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和律师参加。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清算组应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法院的监督;2、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告和通知中应当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日期;3、召开债权人会议;4、确认破产财产;5、确认破产债权。破产债权指宣告破产前就已成立的对破产人发生的依法申报确认并从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开清偿的可强制性执行的财产清求权;6、拨付破产费用;7、破产财产清偿顺序;8、破产清算的结束。二、破产清算中的如何进行破产清算呢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目前还包括法律、法规规定应付职工的其他费用);破产企业所欠的税款;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只有清偿完第一顺序后,才能清偿第二顺序,依法类推。从清偿顺序来看,破产企业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被列为第一顺序,似乎重点保护企业职工的利益。问题在于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可不受该顺序的限制,而就其担保财产优先受偿,这就使职工工资和劳保费用的清偿置于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之后,显然不利于保护社会主义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社会主义国家重视职工的基本生活利益,重视社会安定,企业破产意味着职工失业,失业则意味着其生存发生危机。三、破产财产是什么破产财产是指在破产程序中,由破产管理人管理处分的、用于破产清偿分配的、破产企业享有或经营管理的财产及财产权利。简而言之,破产财产是破产宣告时及破产程序终结前破产人所有的供破产清偿的全部财产。破产财产是由破产清算组(管理人)负责管理的。破产财产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