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
2、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3、遗嘱处分的遗产只能是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处分其他财产无效。
4、遗嘱中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一、遗嘱怎样写有法律效力
1、主体必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立遗嘱人必须年满18周岁;精神正常的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2、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立遗人的个人合法财产。如果处分了与他人共有的财产或不属于立遗嘱人个人所有的财产,遗嘱就要部分或全部无效;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立遗嘱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
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有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如果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有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
遗产处理时,应当为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能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遗嘱必须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遗嘱内容不得违其他法律。
二、有效遗嘱的实质
有效遗嘱的实质要件:
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
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遗嘱处分的遗产只能是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处分其他财产无效。
遗嘱中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