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该办法的实施范围涵盖了全国各地的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工作。其中,组织领导部分明确了相关机构的职责和任务,以及各级政府在地质灾害防治中的作用。风险评估部分强调了对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进行科学评估和预测,以便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另外,该办法还规定了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具体措施和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的成员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和有关单位的代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可设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