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能参与投标吗
失信被执行人是不能够参与投标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条件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以上就是律师为大家整理的一些关于“失信被执行人”的相关法律知识。失信被执行人是不能够参与投标的;失信被执行人所享受的义务方面都是具有很多的限制的,被禁止某些高消费,不能够办理信用卡,从事工作的时候职位不能够太高,所以希望大家不要有失信的行为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