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社保卡不是每个人都有。
社会保障卡发放范围是参加城镇职工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分为四类:
1、企业、事业、机关、社会团体等单位中的在职职工与退休人员;
2、在市、区县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和街道(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
3、街道(镇)社会保障事务所管理的社会化退休人员、非在校少年儿童和散居婴幼儿、无业居民与老年人;
4、学校和托幼机构中的学生儿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社会保障卡,是指面向社会公众发行,主要应用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集成电路卡。社会保障卡是持卡人享有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权益的电子凭证,具有信息记录、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等基本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