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连,8种情况下可以50岁甚至45岁办理退休,提前5-10年退休。
国家对于法定退休年龄是有明确界定的,除非是符合某些特殊条件,否则不允许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提前退休。
根据参保养老保险的类型不同、性别不同,对法定退休年龄的规定如下:
1.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企事业单位参保人,女性职工50岁退休、女干部55岁退休、男性60岁退休,但特殊工种可以提前退休(这个我们下文讲);
2.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女性55周岁退休、男性60周岁退休;
3.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人,男性女性法定退休年龄均为60周岁。
由上文法定退休年龄的规定可见,企事业单位的女性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为50周岁,除此之外均在50岁以上。
那么按照国家层面的规定和辽宁、大连地方性层面的规定,在大连满足什么条件可以50岁提前办退休呢?答案是有。
一:属于特殊工种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提前到50岁甚至提前到45岁退休
根据《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国发〔1978〕104号)的要求,以下人员可以提前到50岁或45岁退休:1.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2.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准予退休。
这就是所谓的“特殊工种”提前5-10年退休,但是需要特别注意一点的是这里的“特殊工种”的限定范围是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是不存在“特殊工种”一说的,也就不能按该规定提前退休。
二:符合辽劳字[1999]87号文件第五项规定的,退休年龄从55周岁提前到50岁
按照2001年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关于贯彻辽宁省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劳社发[2001]81号),再结合辽劳字[1999]87号文件第五项只规定,以下人员可以提前到50岁退休:
3.按照辽劳字[1999]87号文件第五项的规定,45周岁-50周岁之间的女干部(聘用制干部)解聘后到生产岗位连续工作满3年以上,且一直未恢复管理岗位工作的,按工人退休年龄(50周岁)掌握;
4.女干部失业后领取失业救济金期满后,或失业2年后未再就业以及再就业后未再从事管理岗位工作,按工人退休年龄(50周岁)掌握,即退休年龄从55周岁提前到50周岁。
三:符合辽劳社发[2004]50号相关规定的,可以提前5-10年退休
根据《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劳社发[2004]50号),结合大劳发[2004]62号文件,以下人员可以提前到50岁或者45岁退休:
5.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参保人员,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及以上的,因病、非因工致残,经市级劳动鉴定机构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由本人申请,经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办理病退。注意,这里的“城镇企业职工参保人员”也包括灵活就业人员,“累计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
6.第“5”条中的人员既可以申请“病退”,也可以申请“退职”,虽然“退职”本质上并非退休,但是退职后的生活费按现行职工因病提前退休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算。所以这也可以算作是提前到50周岁或者45周岁退休的一种特殊形式。
7.2005年1月1日以后,在企业参加工作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以个体身份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满50周岁时,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及以上的,可以办理退休手续。即退休年龄由灵活就业人员55周岁的法定年龄提前到了50周岁。
8.事业单位转为企业后,其职工在5年过渡期内因病、非因工致残,经市级劳动鉴定机构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但注意这里说的“可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并非完全界定在50岁,也可能是51岁、53岁或其他年龄,但属于提前退休的一种。
结语:
以上就是可以提前5-10年退休的8种情况,其中既涉及到男性、又涉及到女性,但基本以女性群体为主,除非是从事特殊工种的男性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性,其他男职工想要提前到50岁退休还是比较难做到的。而且提前到50岁退休的女性多以混岗职工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