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黄灯发生交通事故的,要依据双方的过错程度划分责任。
责任划分情况下如下: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那么如果对事故责任认定不服气的话,该怎么办呢?
不服事故责任认定,可在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
复核的期限只有三天,超过三天不能申请复核了,对于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法院民事诉讼赔偿过程当中直接提出。
综上所述,闯黄灯出事故的,应该根据双方的过错来划分责任,如果对责任人的不服气的话,那么是可以申请复核的,但是需要注意复核的期限,不要超过三日,否则就没有办法申请复核了,您了解了吗?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