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温州出入境管理局。例如温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受理中心(鹿城区会展路1268号温州市民中心A座2楼)、鹿城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接待大厅(鹿城区松台街道双乐小区乐组团16栋一楼)等都可以办理护照。还可以网上预约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十三条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签发机关不予签发护照:(一)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二)无法证明身份的;(三)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四)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五)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六)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七)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护照签发机关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