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残疾证,有效期为10年。10年之后重新办理。如果在有效期内残疾程度发生了变化也是可以更改或者重新鉴定的。比如当时办证时情况较轻,后来残疾程度加重,或者当时有多重残疾,如智力和肢体残疾都有,现在觉得肢体残疾比智力残疾更重,可以选择去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残联重新办理残疾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残疾人证有效期十年,期满可到批准残联免费换领,同时将原残疾人证交回。发证残联在新换领残疾人证的备注栏中注明换发信息,将回收的旧证统一销毁。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伤残证件的有效期依据伤残人员的年龄而不同,5周岁以下为5年,16-25周岁为10年,26-45周岁为20年,46周岁以上为长期。
《伤残抚恤管理办法》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伤残证件的发放种类:
(一)退役军人在服役期间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二)人民警察因战因公致残的,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
(三)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人员在职期间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消防救援人员证》;
(四)因参战、参加军事演习、军事训练和执行军事勤务致残的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以及其他人员,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预备役人员、伤残民兵民工证》;
(五)其他人员因公致残的,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因公伤残人员证》。
第十四条伤残证件由国务院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统一制作。证件的有效期:15周岁以下为5年,16-25周岁为10年,26-45周岁为20年,46周岁以上为长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残疾人证有效期十年,期满可到批准残联免费换领,同时将原残疾人证交回。发证残联在新换领残疾人证的备注栏中注明换发信息,将回收的旧证统一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