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财产是共同共有。共同共有根据共同关系而产生,以共同关系存在为前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或公民和法人,如某一所房屋属于甲、乙两人所有。属于非法同居的,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八)条规定的精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