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不能生育的,离婚时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法院判决双方是否离婚是根据双方是否感情已破裂而定的,如果不能证明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则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而一方不能生育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感情破裂情形,所以法院不一定会判决离婚。法律规定的能证明感情破裂的情形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