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按照现行的法律规定,出现当事人不交环保罚款的情况时,处理方式包括以下这几种:第一种、加处罚款。在规定的时间之内没有交环保罚款,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第二种、若有财物已经被依法进行查封、扣押的,那么财物将会被依法拍卖,若银行存款已经被冻结的,则银行存款将被直接划拨用来抵缴环保罚款;第三种、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所以,环保罚款的决定按照法律规定作出之后,当事人就要及时履行,如果对罚款决定有意见的话,需要在法定的时间之内,及时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是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七十二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依法处理或者将冻结的存款、汇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根据法律规定,采取其他行政强制执行方式;
(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机关批准延期、分期缴纳罚款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自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期限结束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