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2021年度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为职工个人工资基数之和,应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基数保持一致;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应不低于2020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5542元的60%,超过300%的部分不计算为缴费基数,月缴费基数下限可继续执行2019年度缴费基数下限3093.45元(与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保持一致),最高月缴费基数为16626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