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当父母欠债意外身亡,若父母尚有债权、财产存在的,这些债权或财产应该先用来偿还他人的债务,债务清偿完毕后,作为继承人才能对剩余遗产进行继承。子女如果没有继承父母的遗产,则不用偿还父母的债务,自愿偿还债务的话就不在这个限定范围内。可能有很多人都认为父母欠的债务子女都要偿还,但权利与义务是对等的,享有了权利就要承担义务,反之则不需承担。根据现代的法学理论可知,父母与孩子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不因血缘关系的存在而混同,父母欠债与其子女无关。事实上,我们国家法律不支持“父债子还”的说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