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户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
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
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4、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如确实需要分户,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乡村组同意分户的三级证明,证明上需加盖公章,加签经办人姓名。
2、以本人名义提出分户申请,并提供本人签名的分户申请书。
3、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明(农村建房审批表或房产证)。
4、到民政部门申请房屋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一、分户口本需要什么条件
办理分户的条件:即需要当事人年满十八周岁、经济独立、并且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满足分户条件的公民,需要由原户主与当事人各自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审核证明材料,共同去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审核通过之后,办理分户手续即可。
二、女儿分户口需要什么条件
女儿分户口需要满足独立分户的条件,即需要当事人年满十八周岁、经济独立、并且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分户需要由原户主与当事人各自带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薄、相关审核证明材料,共同去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分户手续即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