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来,中国进入了改革发展的深水期和攻坚期,国家顶层设计日益严密,惠民措施也更加人性化和便捷化。最使人民感受到幸福的就是身份证异地办理制度,可以说,这项制度地施行让许多在外务工人员享受到了政策的福利。
一、如何在异地办理身份证
异地只能受理符合条件的身份证补领、换领业务(首次申请领取的,只能在户籍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办理),具体的手续和资料(受理方等),可以参照如下:
1,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2,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3,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4,异地受理不增加制发证周期和任何收费:
(1)依照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安机关自公民提交申请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
(2)异地受理与户籍地受理一样,群众都只需缴纳证件工本费,没有其他任何费用。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的,证件工本费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的,证件工本费40元。
《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
1,2015年7月1日,部署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10省、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建设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系统,加载居民身份证挂失信息,逐步向社会各部门提供核查服务;组织实施居民身份证丢失招领工作。
2,2016年7月1日,在10省、市试点基础上,部署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试点工作。
3,2017年7月1日,全面实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
二、异地办理身份证需要哪些条件
2017年7月1日,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办理身份证异地办理、挂失申报、丢失招领,但是也有以下几种情况不能异地办理,除此之外基本上都是可以的。
1,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现在新办理身份证是必须将所有手指指纹都录取系统的。
2,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包括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户口簿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假证人员,以及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
3、办理身份证需先办理个人居住证明信息,拿到居住证明后到派出所窗口申请办理身份证即可,一般办理到拿到新身份证大概需要一两个月时间,所以如果需要急用身份证的话,一定要提前进行办理。
4、部分地方有可能会要求办理暂住证(现在几乎不用办理暂住证都可以了),但暂住证办理时间跨度较长,一般是需要在当地居住或工作满半年以上才可以办理。详细情况可咨询当地派出所。
5、身份证没有过期之前可以提前办理,领新证件的时候原件会收回销毁。
虽然异地办理身份证在全国大部分地区、几乎所有城市都可以办理,但是律师还是要提醒大家,身份证信息属于个人隐私,身份证信息也和我们许多其它信息直接相关联,所以大家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身份证,防止身份信息泄漏,造成利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