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安厅决定于2024年6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正式启用广东省电子居住证(深圳市除外),实现申领、签发、使用全流程数字化管理。
为更好地保障流动人员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等合法权益,便利流动人员申领广东省居住证,广东省公安厅决定于2024年6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正式启用广东省电子居住证(深圳市除外),实现申领、签发、使用全流程数字化管理,直接使用手机在“粤省事”平台领取和出示,无需领取实体证件。对需要使用实体证件的老年人等,可以自愿申领实体证件。广东省电子居住证与广东省居住证实体证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具备同样服务功能。
申领条件
(一)在我市已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且居住登记信息有效,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流动人口,可以依规定申领居住证。
(二)满足以下五种条件之一的,可在申报居住登记后申办居住证,不受居住登记满半年限制。
1、近一年内在我市缴纳社保累计满半年的;
2、居住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具有合法所有权满半年房屋的;
3、在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及其他可供住宿的经营性服务场所居住,且已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的,居住已满半年的;
4、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连续就读满半年的;
5、在“二标四实”系统登记实有人口信息满半年且当前登记信息有效的;在“莞e申报”系统经责任主体确认申报满半年且当前登记信息有效的。
申领方式
1、电子居住证申领
符合申领广东省居住证条件的人员,可以登录“粤省事”或“粤居码”(“粤治安”)微信小程序直接申领,通过政务数据核验的,无需提交任何材料;个别特殊情形无法通过政务数据核验的,还需提供相关材料。
需要申请居住证实体证件的小伙伴可通过“粤省事”线上办理,或前往各镇街政务服务中心户籍窗口、派出所办理居住证业务,工本费将按照现有政策规定执行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