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坐牢出来后有什么限制
1.被人民法院判决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需要在看守所或监狱服刑,接受管制教育,也就是需要坐牢。只要是刑罚就会有一定的期限,到了判决期限自然就会刑满释放,对于这类人员通常就叫做刑满释放人员。
2.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后即恢复自由,不用专门接受司法机关监管。根据相关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的公安、司法行政、劳动、人事、民政等部门和有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为其生活、劳动和接受教育创造必要的条件。
3.罪犯服刑期满释放后,其已经恢复人身自由,可以自由生活和工作,并没有什么限制。主张到当地报到,只是为了进一步对刑满人员进行帮教,如果释放后没有报到的,也不会因此而受到处罚的。因此,刑满释放后,是没有什么限制的。
二、服刑人员刑满释放后有一些什么规定
对于刑满释放的人员,由于服刑期间基本是与外界无联系的,对于监狱外,社会发展到什么地步也了解甚少,尤其是刑期较长的。同时,对于服完刑的人员来讲,再找工作是有一定困难的。因此,为防止二次犯罪,国家对刑满释放的人员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首先,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的规定,刑满释放的人员在就业和生活保障方面有了一定的保障,如该意见第六项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对刑释解教人员提供就业指导服务和就业岗位信息,刑释解教人员参加由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再就业定点单位培训的,经考核合格并实现就业后,可根据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减免培训费用。
同时,《监狱法》对刑满释放的人员也有规定,对刑满释放人员,当地人民政府帮助其安置生活。刑满释放人员丧失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和基本生活来源的,由当地人民政府予以救济。刑满释放人员依法享有与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
法律依据:《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