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租赁车的使用性质是出租,过户只变更了车主名字,没变更车的用途,车仍是租赁车。
如果租赁公司的车被个人或单位租赁参与经营、以盈利为目的如作为出租车、网约车等就是营运车辆。
如果租赁公司的车被个人或者单位租赁是非盈利为了满足自己的出行需要就是非营运车辆。
非营运机动车不得参加营运活动,否则将受到处罚,如要参加营运,需到机动车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办理变更机动车性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