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驻外使领馆可办理离婚登记。但是需要所在国家需承认领事婚姻中的离婚登记并且只为在驻外使领馆结婚的人办理。我国是不承认的。所以在我国只能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办理。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_x000D_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_x000D_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