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根据现行《商标法》十五条规定:“注册商标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它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申请。”商标变更,是指变更注册商标的注册人,注册地址或者其它事项。申请人变更其名义、地址、代理人,或者删减指定的商品的,可以向商标局办理变更手续。如果要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则应当重新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按新申请商标对待,不能称为商标变更。
因此,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或地址发生变化时,应按照《商标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名义、地 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的要求,及时办理变更,此条的规定也是对商标注册人提出的一项法定义务。注册人 名义、地址的变更手续可直接到北京国家商标局办理,也可委托当地的商标事务所(公司)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