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需要收集的证据包括原被告当事人身份证据、原被告当事人婚姻关系证据、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证据、子女抚养证据、家庭财产证据、家庭债务证据、夫妻双方经济状况证据、离婚损害赔偿的证据等。
一、如果主张非婚生子女抚养费需要什么材料
起诉主张非婚生子女抚养费需要以下材料:起诉状,起诉状应当载明原被告基本情况,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侵犯抚养权该怎么起诉
侵犯抚养权起诉状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和联系方式。(2)诉讼请求,判令原被告子女由原告抚养,被告支付抚养费。(3)事实与理由,原被告双方何时离婚,子女由谁抚养,以及变更抚养权的理由。(4)证据和证据来源。(5)当事人签名盖章和签署的日期。
三、女方不愿意离婚怎么办
女方不愿意离婚的,男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向法院递交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对案件进行审理,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而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