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条件通常是抚养人患有严重的疾病,或者因伤残无法继续抚养子女。抚养人如果没有尽抚养的义务,或者有虐待子女的行为时,也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如果抚养人对子女的身心健康产生不利影响时,也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自行选择随父或随母生活。《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可以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动;
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