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子女是否可以出国留学,要分情况来看。如果子女未成年,那么出国留学属于高消费,失信被执行人的子女是不可以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及自费出国留学的。当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已经成年并且经济独立,是可以用自己的钱出国留学的。限制失信被执行人高消费,主要是为了监督以及警示失信被执行人,否则失信被执行人可以通过高消费规避执行还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