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租房落户条件:在无锡市有经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租赁住宅,且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并申领(签注)
购房落户条件:住房54平方米以上人员落户条件:在本市有建筑面积54平方米以上的所有权住宅,且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并申领(签注)。住房54平方米以下人员落户条件:在本市有建筑面积54平方米以下的所有权住宅,且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并申领(签注)。
重点人群落户高校毕业生、中高级技术工人、留学归国人员落户条件:高校毕业生、中高级技术工人、留学归国人员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并申领(签注)《江苏省居住证的,准予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来本市落户。
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落户条件: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并申领(签注)《江苏省居住证均满1年的,准予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来本市落户。
在市外已安置的转业、退伍军人落户条件:在市外已安置的转业、退伍军人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并申领(签注)《江苏省居住证均满2年的,准予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来本市落户。
父母投靠子女落户条件:在本市有所有权住宅的无锡户籍人员,其在外地的父母男性满60周岁或女性满55周岁,父母双方可以投靠来本市落户。
夫妻投靠落户条件:在本市有所有权住宅的无锡户籍人员,其在外地的配偶可以投靠来本市落户。
子女投靠父母落户条件:在本市有所有权住宅的无锡户籍人员,其在外地的子女可以投靠来本市落户(投靠后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18平方米)。
人才引进落户条件:经人社部门调动的干部职工和国家相关政策明文规定引进的各类人才、高校毕业生可以在本市落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