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追诉期过了有人举报会怎么样
刑事案件已经过了追诉时效的,就算被人举报的,也不会追究刑事责任的,已经立案的会撤案,移送到检察机关会作出不起诉决定。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诉讼时效的意义
1.有利于稳定社会经济秩序,保护交易安全。
时效制度以强制性规范指明法律对民事权利的保护期限,可以促使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避免久远债务对现实经济秩序的冲击,因而有利于稳定经济秩序。通常情况下,权利人可以基于其权利推翻现实的事实关系,恢复其权利关系,或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但是,如果一种事实关系存在已久,必然引起社会对它的信赖,基于该种信赖,人们不免要在现存财产关系的基础上发生各种民事法律关系,即形成了相对稳定的事实关系,基于这一事实关系可能发生一系列事实关系,若无时效制度,不管经过多久,权利都受法律保护,就可能出现久远的权利冲击现实经济生活的情况,使人们对交易缺乏安全感。反之,若法律保护久已存在并为社会信赖的事实关系,则可收到稳定社会经济秩序,保护交易安全之功效,而且,可以调动占有人使用、改良物的积极性,达到物尽其用。从另一方面看问题,当权利受到侵害后,权利人长期漠然置之,不采取措施寻求法律保护,推定权利人放弃权利也是顺理成章的。
2.便利法院的审判工作。
司法机关裁判案件须以证据证明的法律事实为依据,而证据是以一定方式存在于客观世界的。如果经过的时间太长,则当事人难以就自己的主张举证,司法机关也难以确认案件事实。确立时效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这一问题。时效制度可以促使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避免因年代久远,证据灭失,事实难以查清所带来的困难。而且时效期间届满本身就是法院裁判的根据,当时效期间届满时,法院可直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3.有利于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
时效制度以强制性规范规定权利的保护期间,利用人们趋利避害的心理,促使人们关心自己的权利,及时行使权利。时效制度的确定能促使权利人积极行使权利,权利人如不及时行使权利,就可能导致一定权利的丧失或不受法律保护,这就促使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行使权利,以维护自己的利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