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电视台不属于政府部门,是归文体广电局管的。
中国奉行的是党管媒体的政策,电视台是事业单位,不是行政单位,不能说属于政府部门。地方电视台归各地广电局(集团)管辖,中央电视台归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管,某些内部电视台归该单位管,但需要在相关部门注册登记。
电视台过去只有是国有的,现在随着股份制的发展,有不少电视台属于媒体集团(企业性质),有些媒体集团还是上市公司,属于公众公司。
【法律依据】: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加强广播电视管理,发展广播电视事业,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广播电台、电视台和采编、制作、播放、传输广播电视节目等活动。
第三条 广播电视事业应当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第四条 国家发展广播电视事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广播电视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根据需要和财力逐步增加投入,提高广播电视覆盖率。
国家支持农村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
国家扶持民族自治地方和边远贫困地区发展广播电视事业。
第五条 国务院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广播电视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广播电视行政管理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以下统称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广播电视管理工作。
第六条 全国性广播电视行业的社会团体按照其章程,实行自律管理,并在国务院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开展活动。
第七条 国家对为广播电视事业发展做出显著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