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补偿办理的具体流程如下:
1、规划管理部门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拆迁范围后,通知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政府机关;
2、区、县政府机关通知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控制居民常住户口的迁入,停止办理居民常住户口分户手续;
3、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
4、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5、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就拆迁事项的权利义务明确规定。
房屋拆迁补偿评估准则是什么?
流程如下:
1.进行风险评估准备,制定评估方案,并向市建设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将方案向社会公示。
3.征求各有关部门,拆迁有关单位,拆迁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及建议。
4.根据搜集的意见评审政策的可行性,科学性和社会风险因素。
5.制定相应的防范,应急预案,最后作出总体评估结论,提出意见和建议,形成专项评估报告。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什么?
拆迁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对被征收房屋进行立项评审,给予所有权人安置和迁移损失补偿。
应当按照当地经济水平来制定补偿标准,补偿项目包括房屋价值补偿,临时安置补偿,造成停产停业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房屋拆迁补偿的类型是什么?
房屋拆迁补偿的类型方式:
1.货币补偿,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2.房屋产权调换,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宿迁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征收农用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人数计算。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人数,按照被征收农用地的数量除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前人均占有农用地的数量计算。每一名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三类地区17000元、四类地区14000元。征收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的,不支付安置补助费。以前已征收的土地,本次征地时不再纳入计算征地前人均农用地数;已给予安置补偿的被征地农民,本次征地时不再纳入计算被征地农民的人数。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一般标准是什么?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计算是:
1.房屋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
2.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
3.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4.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