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金城乡统一标准,每户一次性补助3万元,其中精神慰藉费1万元,生活补助费2万元。同时,将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失独家庭夫妇扶助金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1000元。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失独家庭依法收养子女需要办理收养登记。
失独老人是指独生子女死亡,不愿再生育、不能再生育、不愿收养子女的老龄父母。针对失独老人,各省市的补助政策有所不同,主要以发放补助金、救助金为主,发放方式包括一次性发放和按月发放,发放数额参见各省补助政策,一般而言经济发达地区也较高。除了经济帮扶,失独老人国家补助还包括养老补助、医疗救助、生活照料、人文关爱、组织保障等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