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期间需要交纳生活费的问题,具体的金额因地区和公安机关的规定而有所不同。在一些地区,拘留期间需要交纳生活费的标准为每天50元,有的地区则为每天80元。因此,要回答这个问题,需要知道具体所在地区的规定。
但是,如果您在拘留期间造成了某些经济损失或者违反了相关规定而需要支付罚款,则需要按照相关标准进行缴纳。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十七条
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
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第一百零三条
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第一百零七条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