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职业病防治法最早的实施时间是2002年5月1日,但是现行有效的版本是2018年12月29修正的版本,是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中《关于修改等七部法律的决定》进行的第四次修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条_x000D_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_x000D_
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_x000D_
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