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顾名思义,被许可人的行为是得到许可的,是合法的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根据我国《行政许可法》第八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由此可见,行政许可被撤回,被许可人的权益也应当得到维护,即获得相应的补偿。其实,这涉及到“信赖利益”问题。所谓信赖利益的保护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通过合法途径取得行政许可之后,行政机关不得随意改变该许可,如果由于特殊情况需要撤回许可,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承租人责任造成承租人损失由谁来承担
及时检查、维修出租房屋是出租人的法定义务,除非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由承租人来承担维修义务,否则出租人有义务检查、维修房屋,保证房屋符合合同规定的用途。对于承租人增添的附属设备,双方也可以约定由谁来负责维修。
如果是因为出租人不及时修复房屋,没有尽到检查和维修的义务,从而导致房屋发生倒塌或者其他破坏性事故,并且给承租人的人身财产带来损失的,出租人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合同中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由谁承担
合同中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出现违约行为的,部分或全部免除其责任,但如果是在当事人违约后才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由谁承担?
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其发生,人力不可避免地要面临无法克服的自然灾害和战争的客观条件。由于不可抗力造成合同违约的违约方是没有过错的,因此通常是免责的,但是法律规定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违约方也应当承担无过错违约的责任。即:合同双方都有责任。
租赁合同无效的,经营损失应该由谁承担
租赁合同无效的,经营损失应该由对合同无效有过错的当事人承担。根据法律规定,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当事人应返还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不能返还或没有必要返还的,应折价赔偿,并且有过错的一方当事人应赔偿另一方当事人因此遭受的损失。
无效合同双方的损失由谁来承担
无效合同双方的损失由合同当事人按照各自的过错程度来承担。根据法律规定,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对合同无效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如果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