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遗产继承公证收费标准如下:1、受益额二十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千分之十二收取;2、超过二十万元不满五十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千分之十收取;3、超过五十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千分之八收取;4、超过五百万元不满一千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千分之五收取;5、超过一千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千分之一收取,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法律依据:《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三条
公证处对下列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向申请人提供证明以及办理其他公证服务,应按规定的收费标准向申请人收取公证服务费:(一)证明经济合同,办理继承、赠与、遗赠和提存公证;(二)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三)证明民事协议;(四)证明出生、生存、学历、经历、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死亡、不可抗力事件、组织资格和资信等有法律意义的事实;(五)办理证据保全、制作票据拒绝证书,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证明知识产权的享有、转让和使用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