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看公司借款的性质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第四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实施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所列行为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1、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2、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3、携带集资款逃匿的;4、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5、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6、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7、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8、其他可以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
一、怎么认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1、明知没有归还能力而大量骗取资金的;
2、非法获取资金后逃跑的;
3、肆意挥霍骗取资金的;
4、使用骗取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5、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以逃避返还资金的;
6、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以逃避返还资金的;
7、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返还的行为。
二、集资多少构成非法集资罪
按规定,集资是否构成非法集资罪,个人集资数额要在10万元以上,单位集资数额要在50万元以上。
另外,确定是否构成非法集资罪要看其主观上是否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具体而言有下列行为的即可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1、募集人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2、募集人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3、募集人携带集资款逃匿的;
4、募集人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
5、募集人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
6、募集人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
7、募集人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
8、其他可以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