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如果自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发证之日起,六个月内没有进货,期满后,视同歇业,已取得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予以注销;如果你在期间有过进货,但未经烟草专卖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停业满一年,经三个月公告期,未办理恢复营业或停业等手续,将予以注销;或者申请了停业,期满后,经三个月公告期,未办理恢复营业手续,将予以注销;如果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有效期届满未延续,将予以注销。
【法律依据】: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十条 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7日内向发证机关提出停业申请,停业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停业期满或者提前恢复营业的,持证人应当向发证机关提出恢复营业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