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我国现行法律是否有禁止受害人向医保部门报销后再向侵权人行使医疗费的赔付请求权,与侵权人无关。因此,侵权人的赔偿责任也没有理由因受害人向医保部门报销部分医疗费而予以减轻。交通事故在发生之后,若是纠纷还没有处理结束,但是又有民事主体由于交通事故的发生而受伤,需要住院治疗的,那么可能会需要受伤的主体自行先垫付医疗费,在事故处理的后期,确定责任主体之后,可以要求对方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