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需要下列材料:
1、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3、原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
4、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
5、孩子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材料;
7、其他主张自己诉讼请求成立的证据材料。
一、小孩抚养权变更需要带哪些证明
1、民事起诉书。(1个被告2份,都须原告签字或盖章)2、主要证据材料目录及复印件。(1个被告2份,)3、原告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法定(指定)代理人代为起诉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与原告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没有身份证的提供其他身份证明材料。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6、提供被告基本信息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