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我国国际技术贸易合同有许多是含有知识产权的技术贸易合同,这类合同的法律适用的原则和方法,没有统一的法典,散见于不同的法律之中,主要体现在我国的《民法典》、民法典合同编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当中。事人选择合同适用法必须具有合理性,选择的法律应与合同有一定的联系。如当事人营业地、合同签约地、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所在地、工业产权保护地等都与合同有较密切的联系,选择这些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作为合同适用的法律被认为是合理的。相反,当事人选择某个不相干国家的法律,或为了规避当事人国家的某些强制性法律规定,而选择当事人根本不了解的法律就可以视其为不合理,法院或者国家机构可以宣告当事人的选择无效。我国对国际技术贸易法律适用的态度,采取了折衷的做法,即“适当限制”原则。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这些规定是符合我国国情的,同时也能被其他国家的当事人所接受。国际技术贸易合同适用的主要法律是国内立法。国内立法一般有两种:普通法和特别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