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2.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后,男职工持以下材料到当地社保局办理一次性生育补贴申领手续。所需材料包括本人及配偶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状况证明或第一胎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出院记录、费用明细清单(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就医证卡、原始发票等。
男职工持上述材料到配偶户籍所在地街道(镇)出具的无工作单位且无固定收入来源证明,到本人单位社保关系所在地的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生育补贴申领手续。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打印《男职工一次性生育补贴结付表》,男职工签字确认后领取补贴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