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几类犯罪人员不允许减刑:
1、罪犯被判处拘役或者是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被宣告了缓刑的,根据规定一般是不能被减刑。
2、贪污犯罪中,因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而被依法判处死缓的,法院可结合犯罪情节,同时对罪犯终身监禁,之后也是不得减刑。
3、被判处终身监禁的罪犯并在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裁定中的,
4、被判处有期徒刑并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又故意犯罪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子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
第十五条
对被判处终身监禁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裁定中,应当明确终身监禁,不得再减刑或者假释。
第十八条
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的罪犯,一般不适用减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