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人员逾期作出鉴定结论怎么处罚
1、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人员逾期作出鉴定结论的,给予以下处罚:
(1)、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相应处分;
(2)、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法律依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二、怎样申请工伤劳动能力鉴定
(一)办理机构
1、因工负伤的初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职业病鉴定的初次鉴定和复查鉴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3、再次鉴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二)申办条件
经本市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并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工伤人员。
(三)申请材料
1、填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2、《工伤认定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3、医疗机构诊治工伤的有关资料。
(四)办事程序
1、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根据需要组织工伤人员进行医疗检查,并依法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在面见工伤人员的基础上,依据国家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提出鉴定意见。
2、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并及时送达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者其近亲属。
(五)办理期限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一般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天内作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
依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的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人员逾期作出鉴定结论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相关人员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