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调解后被告的赔偿款,可以直接将赔偿款交到原告个人手中,并且要求其本人做好书面签收。在调解书或者判决书已经生效的情况下,被告可以当着法院法官,在法庭上,把赔偿金交给原告。被告不愿意把赔偿款给原告的情况下, 原告可以带着已经生效法院判决书或者调解书,通过法院执行庭,执行回来被告的赔偿金,把赔偿款给原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三十一条 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
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第二百三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
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第二百二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
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