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之后如果需要办理结婚登记,首先应该满足结婚登记的条件,在满足条件之后,就需要带上一些材料到民政部门进行办理了。那么这些材料是如何进行规定的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晖律网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
一、离异再婚需要什么证件
离婚后如果再婚,需要带的证件和结婚登记时提供的证件是一样的。一般为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以及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二、相关法律知识
《民法典》规定如下: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如果需要办理再婚这个时候,这个时候所提供的材料和首次办理结婚的手续是一模一样的,主要包括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以及没有血缘关系的签字证明等。如果您还有相关法律咨询可以致电晖律网网在线律师解答。